感染新冠后,出现眼部不适怎么办? 眼科专家答疑******
“我阳了以后右眼红3天、流泪明显增加了。”“我发烧好了以后左眼磨、怕光很明显”“我测抗原阳了2天后看东西有点模糊”……近日,感染新冠病毒后发生眼部不适的患者出现在北京老年医院眼科门诊。老年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赵慧英提醒:感染新冠病毒后如出现眼部不适,可用冷敷方法缓解眼痛等不适,如果不适感持续存在,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赵慧英介绍,感染新冠病毒后,眼红、眼痛、视力下降等是较为常见的眼部不适。赵慧英说,结膜炎是新冠病毒感染后最常见的眼部表现。患者主要表现为眼红、异物感、流泪等不适,可以为单眼或双眼发病,可发生于新冠感染的各个阶段。“目前认为结膜炎发生可能与新冠病毒直接侵害结膜组织或者新冠病毒感染机体后免疫系统攻击结膜组织有关。手眼接触可能会增加结膜炎的发生。”
浅层巩膜炎也可见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表现为局部眼红、眼痛、流泪等不适。赵慧英说,多数浅层巩膜炎表现出自限性,既往研究显示约1/3浅层巩膜炎患者可能与病毒感染有关。葡萄膜炎、角膜炎也可引起新冠感染者眼红。此外,由于新冠病毒激活炎症因子导致三叉神经功能障碍,阳性感染者还可能出现眼痛。
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是新冠病毒感染引致的众多血管疾病之一,患者可表现为视物模糊、视物变形等。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也可发生于新冠感染者。主要表现为突然发生的无痛性视力下降。此外,新冠感染者也可由于眼底毛细血管缺血引起急性黄斑神经视网膜病变,表现为单眼或双眼的无痛性视力下降或者视物遮挡。
“阳”后出现眼部表现应该怎么办呢?赵慧英提醒,首先应积极治疗原发病,比如高热时合并的眼痛,需要按照医嘱使用退烧药物。眼部进行冷敷可以用来缓解眼痛等不适。若出现视力下降要及时到有眼科的医疗机构就诊以免延误治疗。眼红、眼痛等不适持续存在的患者也应该到医疗机构就诊。手眼接触可能会增加结膜炎的发生,因此要尽量避免用手揉眼睛,以免发生眼部感染。(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乐琪)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